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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西宁市文明办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部署会议精神,近日,西宁市印发《西宁市2023年文明城市创建“八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全面整治城市“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逐个片区,逐条道路全力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准确把握道路交通管理在创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优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优化交通设施、提高文明意识、畅通出行环境。
开展窗口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突出创建为民理念,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治理窗口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突破口,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升西宁市便民服务窗口的服务规范和群众满意度。
开展基础设施提升专项行动。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立足点,以高效、便利、智能、安全为导向,通过道路交通设施系统化建设、推进城市水系统绿色化发展、强化城市供气安全运行保障、完善配套城市居住区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卫生环境整治提升、提升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开展市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重点整治农贸市场文明经营、诚信经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车辆管理、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
开展物业服务提升专项行动。紧盯重要点位、全面查漏补缺,聚焦重点问题,把加强和改进物业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坚持党建引领,以“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为载体,以实现物业服务能力和社区治理能力“双提升”为目标,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深度融入基层社区治理,促进物业服务提档升级。
开展旅游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坚持以游客满意为核心,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为保障,以旅游环境整治为抓手,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吃、住、行、游、购、娱、医”全要素难点堵点问题。
开展文明实践拓展专项行动。围绕新思想强信心,新文化聚民心,新关爱暖人心,新风尚筑同心“四心引领”,全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从夯实基础向提档升级迈进,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作者 范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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