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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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以 2020 年 5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1 名激
励对象授予 73.09 万份股票期权和 73.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实意见。
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以 2021 年 5 月 13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2 万份股票期权和 9.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自激励计划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已超过 12 个月,因此公司预留权益中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25,300 份股票期权和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同时,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
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5,653 份,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5,653 股;因公司 2020 年业绩未达到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
考核目标,公司注销 96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
的股票期权共计 169,481 份,回购注销 96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已获授
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9,481 股。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合计为 345,134 份,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345,134 股,回购总额
为 1,931,232 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报纸上刊登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年 8 月 18 日完成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数量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3.09 万份最终调整为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22 万份最终调整为 12.9045 万份,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68 元/份最终调整为 10.274 元/份。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345,134
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办理完成。
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45,134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8,535,260 股 变 更 为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因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4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249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25,249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离职的 4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5,249 份注销事宜已
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办理完成。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
办理完成 4 名离职原激励对象的 25,249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8,190,126 股变更为 138,164,877 股。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2,903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946 股。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 行权的
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
至 2023 年 6 月 9 日止,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32,903 份,行权价格为 11.404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946 份,行权价格为 10.124 元/
份。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 5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680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12,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844 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2,277 股。
离职或退休的 5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680 份注销
事宜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办理完成。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 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5,110 份,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激励计划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
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办理完成。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2 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38,466,18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由于公
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授予权益 调整前 调整后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 11.404 元/份 11.154 元/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留) 10.124 元/份 9.874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
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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