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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泽红

编辑 | 吴亚


【资料图】

7月24日,中炬高新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地点更换至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这是一次备受关注的股东会,因为审议的议案将决定“火炬系”与“宝能系”对于中炬高新董事会的掌控权。

具体议案为,审议罢免“宝能系”何华、黄炜、曹建军、周艳梅四名董事,并选举由火炬集团指定的梁大衡、林颖、刘戈锐、刘锗辉四人为董事,以及选举郑毅钊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

据搜狐财经了解,中炬高新实控人姚振华并未现身。

有消息称,现场有多名安保人员,不少媒体被拒绝在外,甚至有多名宝能员工来到现场。其中,有自称是宝能汽车板块的员工表示:“来现场主要是等姚老板,仅仅我们汽车板块从2021年6月到现在欠薪大约六七千万。”

有股东现场提问为何临时更换召开地址?主持人、监事郑毅钊回应称,原会场接待能力有限,为了保护股东安全,保障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所以选在了会展中心。

此次股东大会没有安排独立董事发言,一位来自北京的独董提出想要加入议程,进入股东提问环节后,他再次提出发言,主持人监事郑毅钊称:“独立董事只是列席”,遭到该名独董的反对,但并未影响投票的进程。

即便“宝能”此前曾多方阻拦,“宝能系”中山润田曾两次实名举报,但仍未能阻止股东大会的召开。

就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投票之际,搜狐财经发现宝能集团官网更新发布了一份名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此会议决议》的文件,主要内容是中炬高新于7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会,投票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文件内容显示,会议联合召集人为独立董事李刚、董事黄炜、董事周艳梅,何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其中董事余建华、万鹤群,独立董事甘耀仁未在规定时间回复。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7月6日临时监事会的召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实施的严重侵害已造成严重损失后果,且7月24日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四项议案,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严重伤及资本市场的根基:

1、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只能在中炬高新办公楼召开,7月24日公告称临时股东大会更变会议地点在火炬开发区大厦召开,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火炬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中炬高新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具有重大的关联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必须回避7月24日的临时股东会表决。

因此,拟由中炬高新发布公告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会,待诉讼相关事项落定后再行召开。

二、关于由秦君雪代为行使总经理职能的议案

因中炬高新总经理邓祖明因个人原因离职,拟由副总经理秦君雪代为行使总经理职务,直至董事会聘任新的总经理为止。

三、关于敦促管理层梳理与中国证监会广东分局、上海交易所的沟通情况并恳请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广东分局、上海交易所介入调查的议案

因中炬高新存在相关股东诉讼、公章失控、任命高管履职存在障碍、总部办公大楼被非法控制等一系列舆论事件,造成上市公司巨额经济损失,对上市公司资产安全、经营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特敦促管理层梳理与中国证监会广东分局、上海交易所的沟通情况并恳请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广东分局、上海交易所介入调查,以保障上市公司资产安全、经营安全,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件显示,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在中炬高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际,宝能官网又发出此文件,意味着“宝能系”于“火炬系”的争斗还在持续,一方召开股东大会,另一方召开董事会,至于后续结果如何,搜狐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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